苏教办师〔2012〕11号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选拔2012年
江苏英语教师雏雁培育项目培训学员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
为进一步适应中小学英语教学改革的要求,快速提高全省中小学英语教师教学水平,促进中小学英语师资队伍建设,自2006年起,我厅开始实施“江苏英语教师雏雁培育项目”,并取得了较好成效。今年我厅将继续选拔一批全日制普通高校优秀本科及以上英语专业毕业新教师赴国外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与时间
2012年计划选派学员200名,其中派往澳大利亚和加拿大各100名。派出时间拟定在10月上旬至12月中旬。在国外培训时间为8周。
二、选拔范围和条件
选拔对象的范围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英语专业毕业生(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教龄在2年至5年内的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在岗在编教师。已经参加过我厅组织的中小学教师出国培训的英语教师不得报名。
选拔条件:⑴政治素质强、思想品德好,热爱教育工作;⑵专业素养优秀;⑶身心健康;⑷在我省范围内的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工作,且自愿在以上学校从事英语教学工作不少于5年;⑸严格遵守培训纪律,认真履行培训协议(协议书样式见附件1)。
三、选拔方法
培训学员采取公开选拔方式产生,选拔方式为个人申请,学校推荐,教育局初审并公示,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考核确定。
考核采取笔试方式,由我厅组织专家组命题,统一组织推荐人选进行集中笔试,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培训学员。对在全省34个经济薄弱县的县城以下的农村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任教的新教师笔试成绩加5分。
四、培训经费
出国培训经费由我厅承担,选拔考试期间的交通费、食宿费等由个人承担。
五、选派工作安排
1. 4月25日前,各市教育局组织完成本地区符合条件的新教师报名、筛选、审查、公示工作。
2. 6月22日,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笔试考核,地点另行通知。
3. 7月5日,公布选派人员名单。
4. 8月6日,签署协议书,组织参加培训学员进行行前集训,办理相关出国手续等。
5. 10月上旬至12月中旬,学员赴境外机构培训。
六、其他事项
1. 4月30日前,请各市教育局将推荐人选申请表和汇总名册(申请表和汇总名册样式分别见附件2、3)报送省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联系人:韩多能,电话:83335939,电子信箱: teacher@{域名已经过期}。
2.参加培训学员的出国前集训、签证、外汇申请核销和协议签署等事宜由我厅国际交流服务中心统一办理。
选派优秀本科及以上英语专业教师出国培训,是我省提高中小学英语教师教学水平的重要举措。请各市教育局认真做好培训学员的选拔推荐工作,确保今年选派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1. “江苏英语教师雏雁培育项目”协议书
2. “江苏英语教师雏雁培育项目”申请表
3. “江苏英语教师雏雁培育项目”推荐人选汇总名册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教师 培训 英语 通知
抄送:教育部教师管理司,省政府办公厅。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2年3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