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实行中层干部聘用制,是有利于优秀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用人机制,是事业单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也是顺利推进全员聘用制的关键举措。为了建设高素质的中层干部队伍,确保我校中层干部聘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根据中共常州市教工委2004年《关于进一步完善学校(单位)中层干部聘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聘用原则:
1.党管干部的原则;
2.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聘用对象:
学校部分中层管理干部(工会、共青团干部的选拔任用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三.聘用岗位及职数:
校务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
教导处:主任1名,副主任2名
总务处:主任1名,副主任1名
四.聘用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清正廉洁,为人师表。
2.事业心、责任感强,开拓进取,求真务实,工作实绩明显。
3.具备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强的协调能力,群众威信高,民主测评满意度较好。
4.熟悉本职工作业务,具备六年以上工作经历和三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或相关管理经历,从事一线教学工作,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竞聘中层正职岗位应有中层副职任职经历。
5.具有初中以上教师合格学历,中级以上职称(特别优秀者不受限制),参加竞聘的中层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
6.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在“合格”以上。
五.聘用程序:
1.宣传发动。
在全体教职员工中讲明中层干部聘用制的目的、意义、公布聘用的职位和任职条件,明确具体操作程序和竞聘方法,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鼓励教工积极参与。
2.公开报名。
采取个人申报、群众举荐【群众举荐签名人数必须在10人以上(含10人)】、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每人可选报1-2个岗位。
3.资格审查。
根据中层干部聘用条件,由学校党委进行资格审查,研究确定参加中层干部竞聘的候选人。候选人名单适时公示3天。
4.竞聘演说测评。
召开专题教代会,由竞聘者向教代会发表竞聘演说(介绍自己的工作经历、德才情况、工作实绩和做好竞聘职位工作的设想)。学校聘请兄弟单位党政领导和教育局有关处室负责人担任评委,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主测评。
5.组织考察与公示。
学校中层干部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代会代表对竞聘者的测评,并对竞聘者的任职资格和德才表现进行考核,学校党委根据民主测评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学校内适时张榜公示一周,对群众反映的重大问题及时调查核实。
6.聘用报批与任职宣布。
经公示,拟聘者如无重大问题,学校召开党委会议,讨论通过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报批手续。
六.聘用权限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学校中层干部竞聘工作由党委负责落实,法人代表聘用。
七.报名时间:2011年6月30日—2011年7月10日
八.报名方式:
1、在学校校园网下载报名表格。
2、到学校办公室领取报名表格。(表格样式见附件)
九.报名地点:报名表交学校办公室或将发至办公室邮箱bjjsfzc@{域名已经过期}。
十.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严玉林 范金玉 冯斌 莫晔
十一、竞聘时间
2011年7月下旬。
中共常州市北郊中学委员会
201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