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授级高级教师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录入者:教师发展处 时间:2011-04-27
关于做好2011年“江苏省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编辑日期:2011-4-22 17:16:45   点击数: 1103  

常教人〔2011〕9号

各辖市、区人社局、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单位及有关学校:
  为促进全市教师队伍又好又快发展,为我市率先在全省建成教育强市提供人才支撑,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1〕13号)精神,决定在全市开展江苏省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推荐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与名额
  全市普通中学专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以及在教研室专职从事中学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并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在编在岗教师和教研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教师和教研人员不在评审范围。
  今年我省拟评审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120名左右,下达我市推荐名额为13名。我市以略大于1:2的比例将名额分配至各地区,推荐名额主要依据各地区中学高级教师数分配(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1)。
  二、评审资格条件
  依据《江苏省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办〔2005〕2号)(见附件2)进行推荐和评审。在推荐工作中注意把握以下五点:
  (一)推荐人选应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在教书育人、推进素质教育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凡有违反“五严”规定的一律不得推荐。
  (二)推荐人选应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在本学科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并在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方面有明显的成效。
  (三)推荐人选任现职以来必须坚持上课,其中校长、副校长、中层管理干部教学工作量,分别不少于专任教师规定教学工作量的1/4、1/3、1/2,且申报学科与所教学科一致。教研员应在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累计不少于5年,任现职以来特别是近五年来,在县(市、区)级及以上范围开设教学示范课、研究课或学科专题讲座年均不少于5次,其中至少2次在市级及以上范围开设。在组织基层开展教研活动、提炼教学理念、探索教学模式上有明晰的思路和实在的措施。
  (四)推荐人选要向教育教学一线教师倾斜。在乡镇学校工作或有过农村教学工作经历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五)推荐人选任职年限、论文发表、论著出版、各类获奖等截止时间均为2010年12月31日。
  三、推荐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资格条件的申报人员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提供有关申报材料。
  (二)单位推荐。所在单位按照公开述职、成果展示、民主测评、组织推荐、公示等程序开展推荐工作。教师测评人数应不少于学校教师总数的50%,学生测评人数不少于两个班的学生;教研员测评人数应不少于教研室教研员总数的60%。测评工作应指定专人负责,申报人员应回避。
  (三)资格审查。各辖市、区教育局、人社局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材料核实,通过召开师生座谈会等形式全面了解申报人员师德表现、教学能力、教科研水平。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局属中学申报人员进行初审,择优选定推荐人选后,统一组织材料核实和师生座谈会。市教育局、人社局负责全市申报人员的资格审查。
  (四)评议推荐。市教育局成立常州市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推荐评审委员会并设置若干学科组,分3个阶段进行:
  (1)课堂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市教育局组织学科组专家对申报人员进行课堂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和评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论文鉴定与答辩。每位申报人员送审任现职以来的3篇代表作,代表作应公开发表或公开出版,对教育教学工作有较强的指导作用。市教育局组织学科组专家对申报人员送审的代表作进行匿名市级鉴定。在听取申报人员介绍自己的教育教学理念、主要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针对送审论文提出相关问题,由申报人员进行答辩。
  (3)综合评审。常州市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推荐评审委员会设置的学科组按照《江苏省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资格条件(试行)》审阅材料。在学科组前期工作和审阅材料的基础上,评委会对申报人员的师德表现、教学工作实绩、教科研成果、指导青年教师情况等作出综合评价,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投票表决,在省下达的推荐名额内产生推荐人选。推荐人选在市教育网上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
  四、其他要求
  (一)纸质报送材料
  1.各辖市(区)、局属中学、教研室要按照《江苏省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资格评审材料报送要求》(见附件3)报送评审材料。
  2.2011年5月30日(局属中学于5月5日)前将《江苏省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名册》(纸质稿和电子稿)报送市教育局人事处。个人申报材料送至常州市教师培训中心,联系人:李志岗,联系电话:83999733。
  (二)网络提交材料
  1.各辖市(区)推荐的和经确认的局属中学申报人员需在6月10日前完成网络提交申报材料。
  2.网络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学历学位、现职称任职资格证书,职称外语、计算机考核合格证书,任现职以来公开课、讲座证明,各类获奖证书,教科研课题立项书、结题报告,指导青年教师证明等佐证材料。具体提交办法见附件5。
  (三)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2〕62号、苏财综〔2002〕61号)规定,每份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评审由省教育厅收取评审费400元、论文答辩费100元。
  附件:1.2011年常州市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2.江苏省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资格条件(试行)
     3.江苏省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资格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4.网络提交申报材料的方法
     5.江苏省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资格评审所需表格

二 O 一 一 年 四 月 一 日

主题词:专业技术资格  教授级  推荐评审  通知
  常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4月18日印发、

附件2

 

 

请学校高级教师对照资格条件,积极申报,本周截止。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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