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教育局2010年度教师学历进修奖励申请工作日前启动,请我校相关教师对照局文件,将要求提供的材料准备好于12月3日前交至教师发展处,过期不候。
关于做好教师学历(学位)进修学费和奖励费核拔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关于明确局属单位教师参加学历进修有关经费问题规定的通知》(常教人〔2003〕24号)精神,决定核拨学校教师学历(学位)进修的学费和奖励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学校根据文件精神做好2010年度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人员的情况统计工作,填写好《常州市中小学教师高一层次学历(学位)进修经费奖励申请表》(附件一)并分别进行汇总(附件二、三)后发送至jyjshy@{域名已经过期}。
二、各有关学校于2010年12月6日至2010年12月10报市教育局人事处审核。审核时带好教师学历(学位)进修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取得教育硕士学位的需增带学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局属中小学教职工及教育行政管理者在职攻读硕士及以上学位(学历)协议书。
附件一:学历进修经费奖励申请表
附件二:本科申报汇总表
附件三:硕士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