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局属单位教职工体检日程安排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录入者:教师发展处 时间:2010-11-10

局属各单位:
    根据各单位选择体检医院的意愿,市教育局依据体检医院的工作日程安排,现将各单位选择医院的结果以及体检日程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项目    
  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眼科、耳鼻喉科、B超(全套,女同志妇科B超)、全胸片、血检(包括:肝功能、血脂、血糖、肾功能(血尿酸、肌酐、尿素氮)、CEA(癌胚抗原)、AFP(胎甲球)、CA199(糖类抗原199))、乳房科、妇科
    二、工作要求
  1.各单位应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的体检工作(负责联系、通知、检查落实本单位的受检人员、登记、收发体检本)。体检10日前到医院体检中心领取体检本,填写、盖章后将体检本和参加体检的教职工登记名册交医院(表格附后)。
  2.为确保体检质量,各单位应安排好本单位参检人数,确保每天参加体检人数均等。
    3.各单位在体检前要做好组织工作,对体检日期、地点、体检项目、受检程序、受检须知应做到人人明白,确保个个参检。
    4.体检日期如有变动,由人事处提前与有关单位联系。
    5.因公外出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人员,凭单位证明,到体检点登记处办理提前体检或补检手续。
    三、受检程序及须知
    1.体检时间为每日上午(7:30—10:00)半天。各单位要根据课职务情况,分二个批次安排受检人员于体检日早晨7:30或8:30空腹,到体检点领取体检本后参加体检。
    2.B超、抽血必须空腹进行。受检者凭体检本分别做完B超、抽血后可用早餐,然后到其他各科进行检查。受检者可根据体检规定项目及各检查科目的忙闲情况,自由选择进行。
    3.体检中如发现受检者有某些检查项目必须进行复查的,请复查者按通知要求进行。
    4.体检结束后,由主检医生对其健康状况进行总鉴定,因此每位受检者在体检结束后,务必将体检本交体检登记处,切不可带出医院。
    5、根据体检情况,需增加其他特殊检查项目的如:胃钡透、胃镜、CT等,检查费用按医保有关规定执行。
    6.体检中,如遇特殊情况等,请及时与教育局人事处联系(电话:85681337)或直接与体检点办公室联系(一院联系电话:68870817、周医生、二院联系电话:88132736,周医生;中医院联系电话:88108907  钟医生)。
    四、体检地点和时间安排
    一院:时间与单位人数:
       12月15-16日:北郊中学(432人)

请全体教职工根据个人课务情况选择12月15日(周三上午)或者12月16日(周四上午)去体检,至工会小组长处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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