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社学生社团负责人招聘方案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录入者:文学社 时间:2009-09-28

文学社学生社团负责人招聘方案

季蕾

一、性质

文学社是全校文学兴趣爱好者提高阅读、写作能力和水平,提高自身文学素养的高层次群众性组织;是联系学校与广大文学兴趣爱好者的桥梁纽带;是校园文化建设、作文特色发展的一面鲜明旗帜。

 

 二、宗旨:

弘扬祖国传统文化,培养青少年人文素质和热爱祖国文学的情感,激发兴趣,扩大视野,充实课余生活,提高阅读和写作水平,促进全校学生文学素质和个性特色的发展。

 

 三、社员招聘方法:

1、学生社团社长:

结合我校运动会独立完成一期《北郊初中体育节简报》(手抄报或电子简报皆可),要求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版面设计有创意、A3纸大小。

 

2、校园小记者:

在本届运动会上完成5-8人的采访,每人至少撰写3篇采访日记或通讯报道,被校园网录用者优先。

 

3、《校园文学报》编辑:

      以“校运动会”或“庆祝建国60周年”为主题创作1篇不少于800字的美文,文体不限,要求电子文稿上传校园网。

 

4、页面美工:

为文学社设计制作一个精美网页。

 

5、文娱组成员:

为文学社设计一首社歌,最好能谱曲。

 

   注:请每个应聘者准备一份竞选演讲稿(2-3分钟)。

 

 

常州北郊中学初中分校文学社

2009-9-28

北郊中学初中分校文学社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文学社是接受本社所有成员指导监督的校园社团组织。

第二条 本文学社是全校文学兴趣爱好者提高阅读、写作能力和水平,提高自身文学素养的高层次群众性组织;是联系学校与广大文学兴趣爱好者的桥梁纽带;是校园文化建设、作文特色发展的一面鲜明旗帜。

 

第二章 宗旨

弘扬祖国传统文化,培养青少年人文素质和热爱祖国文学的情感,激发兴趣,扩大视野,充实课余生活,提高阅读和写作水平,促进全校学生文学素质和个性特色的发展。

 

第三章 发展方向

文学社的发展方向是走文学道路,发扬文学精神

 

  第四章 活动方式

  一、 每月向社员征集文学类作品,择优推荐优秀作品向各大报刊杂志推荐发表。

  二、 在征求得学校领导的同意前提下,举办较大规模征文活动,举办较大规模的校内外社团交流活动。

三、与跟文学社有文学方面交往和联络的社团保持交往和联系。

 

  第五章 活动范围

基本活动在专用教室(黄厅旁小教室)进行,也可在校园网上进行,并积极向外扩大影响力。

 

   第六章 分属机构权限

  人事部————招募、培训和管理、考核奖惩、人才招聘、活动人员安排。

  外交部————负责与其他有关文学方面沟通合作。

  美编部————负责网页美工,画报及宣传资料的设计,书刊封面制作。

  宣传部————负责加强本社的宣传力度,负责本社形象宣传。

  网络部————负责建设与维护文学社网站的相关工作。

  编辑部————认真挑选社员来稿,送交优秀稿件。 

  

第七章 权利

(一)、社员权利:

  一、社员有发言权和表决权。

  二、社员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三、社员有对本社发展提出合理建议的权利。

  四、社员有对学社其他成员监督的权利。

  五、社员对于本社发表的一切作品享有批评和被批评的权利。

 (二)、教师社团负责人和学生社团负责人权利:

  一、有执行建议修改本章程的权利。

  二、对社员违纪的现象,经负责人讨论决定并上报学校,有权利对其进行处罚。

  三、有权利对本社所做的工作进行监督。

四、有监督本社社员的权利。

 

第八章 义务

(一)、社员义务:

   一、能够自觉遵守本社的各项原则,服从理事会的决议,履行应尽的义务:

   二、积极参见本社开展的各项活动:

   三、具有集体荣誉感,热爱本社:

   四、团结友爱,相互帮助,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二)、教师社团负责人和学生社团负责人权利:

   详细回答社员对其所提的质疑;有虚心接受社员对负责人所提出的批评和合理性的建议的义务。

  

第九章 社员管理

(一)、社员入社: 

 一、 对文学感兴趣的朋友,愿意遵守本社章程,经本人申请或语老师、班主任推荐,经文学社考核认可,即为文学社员。

    二、文学社建立社员档案,记录社员在社的基本情况。

    三、 社员须接受并完成社团交办的各项任务,必须参加文学社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与会人员有事须请假,经社长同意有效;无故缺席三次者作自动退社处理;确有原因来不及请假者须事后补假。

    四、 社员投稿不准抄袭,一经发现即作退社处理。

    五、 社员有促进社团团结、发展,维护社团荣誉和尊严的义务。

    六、 社员可以推荐他人加入社团,不得在文学社以外使用社团名义参加一切不适合的活动。

  

第十章 附则

一、文学社所有成员都必须严格履行本章程。

    二、本章程由文学社制定,保留修改权和解释权。

    三、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四、任何人和单位不得盗用本社名义开展活动。

 

北郊中学初中分校文学社

                                                2009-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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