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北郊初级中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录入者:杜文学 时间:2014-07-07

 常州市北郊初级中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为加快学校后勤社会化管理改革步伐和推行食堂委托经营模式,改善师生膳食结构,丰富膳食品种,调动食堂经营者的积极性,学校食堂以“零”租金形式,通过公开招投标,选择品牌知名餐饮企业对外委托经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学校食堂概况

学校食堂现有建筑面积663.59,其中:操作间面积79.29㎡,备餐间面积46.98㎡,师生就餐场所650,厨房设备账面原值11.3589万元,目前在校用餐学生人数约为1700人左右,教工人数为130人左右。

二、投标人须知

1.要取得餐饮业营业执照,有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具有独立法人资质和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2.有二年以上从事学校食堂,且所托管的学校食堂不超    家,用餐人数均不少于1000人(含)及A级单位的管理经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业绩,没有损其经商声誉的记录。

3.注册资金100万元(含)以上,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投标人履行本招标项目的情况。

4.制定科学合理的食堂经营方案,方案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设备设施折旧费及场地租用费为“零”租金

2)人员配备

3)经营内容及品种

4)原材料的采购、配送监督管理流程

5)成本核算

6)卫生、安全管理与保障

7)规章制度、服务承诺及管理措施

8)应急预案(停水、停电、停气、食物中毒等处理)

5.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向校方缴纳卫生、安全及经营权私自转让等风险抵押金人民币30万元(不计利息)。

三、招标内容与经营要求

1.招标内容为食堂的经营与管理,合同期限为1年(20147202015719)。

2. 学校提供现有食堂厨房设备设施或经营者自备,中标人承担经营期间的水、电、气及维修增添设备设施等各项费用。

3.学校不收取设备设施折旧费和场地租用费,中标单位在经营期内的设施设备维修和添置,其费用自理。经营期满,中标人应该保证学校原有设施设备的完好并能正常使用,属于经营者的设备处置权属于经营者。

4.中标人须按照学校的管理要求进行经营,为师生提供价廉物美的饭菜。不得将食堂的经营权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取消其经营资格,并处违约金10万元,如不及时交纳,将从风险抵押金中扣除。

5.中标人应保证食堂及周边区域的安全、卫生、整洁。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以及校纪、校规,遵守文明礼仪规范,有良好的服务态度。

6.卫生许可证、卫生检疫、工作人员健康证换发、伤残疾病等费用均由中标经营者承担。经营管理过程中发生师生食物中毒,由经营者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7.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及食堂日常管理按照国家卫生防疫部门的A级食堂标准规范管理,校方有权监督检查。

8.菜单要求每周公布。周四提供下周菜单的安排表及成本核算清单,经学校审核后公布。

9.包餐制的学校食堂学生餐费收缴方式:学生的餐费每月初由学校预收,下月的10日前按实进行结算,并向家长公布伙食清单,学生因特殊情况不在校用餐的必须及时通知食堂,月末结算时按一定天数退还伙食费;非包餐制的学校食堂学生实行刷卡消费,IC卡金额由学生本人适时自主充值。

10.如接到家长的投诉,经查实应及时整改,并给予适当的处罚。

11.合同期间,如果中标者在经营过程中经学校组织评议获得学校80%师生认可的,可以继续签订经营合同,满意度低于80%的取消下一周期招标投标资格并在风险抵押金中按一定的比例进行扣除。

12.食堂粮油、副食品、农副产品进货必须在常州市五十家平价市场进行自主选择,进货渠道必须与学校共同选择。

四、投标文件内容及要求

1.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及其代表的身份证件复印件(评标时带原件备查)。委托他人代理投标的,要有法人委托书原件。

2.食堂经营方案。

3.服务承诺。

4.近三年来公司业绩一览表。

5.反映管理水平的材料复印件

6.以上材料须由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鉴。

7.以上材料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按标书规范文本装订后装袋、密封并由法人在密封袋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无效投标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无效投标文件不予参加评标。

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装订、密封、盖章;

2.投标书未加盖投标人法人章及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无投标人法人章、法定代表人的印鉴(或签名),或委托书非原件;

4.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模糊、难以辨认;

5.投标人在投标中存在严重错误;

6.投标材料所述情况和所附相关资料不实的;

7.过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单位在报名时交投标保证金10000元(现金),中标后可以转为风险抵押金。未按时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拒绝接受投标人的投标。

2.参与投标单位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1)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书;

2)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由于自身原因未能按时或拒绝签订合同;

3)在投标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业,以致损害国家、招标人或他人利益的。

七、投标、开标、评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47149: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常州市北郊初级中学总务处

投标文件接收人:杜文学

开标评标时间:2014 7149:30

开标评标地点:常州市北郊初级中学班主任会议室

八、评标办法

学校组织专家评委采用综合评分法对照招标文件进行评标。

九、合同签订

中标单位确定后两天内,中标单位到招标单位签订合同。本招标文件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未明确之处按本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十一、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单位所有。

 

联系人:杜文学           联系电话:86632935

                            

常州市北郊初级中学

201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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