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做好我校2012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根据常财预〔2011〕12号文件《关于编制市级2012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现就编制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编制的原则
各部门先进行全面详细的资产清查,然后在此基础上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及学校发展的需要,本着勤俭办学、防止铺张浪费的原则进行项目申报。
二、 编制的要求
(一)、维修项目
除属基本支出列支的零星维修以外均列入当年部门预算,须附详细的测算方案,如使用材料的品牌、规格、型号、单价、数量及维修面积等。5万元以下的项目需部门集中采购;5万元以上的大型维修项目属政府采购。
(二)、设备项目
1、千元以上设备均列入当年部门预算。
(1)实物配发项目
对计算机、打印机及空调三大类办公设备购置项目予以规范,并建立统一的标准配置及定额标准。定额标准如下:
台式计算机(一) 5000元
台式计算机(二) 4500元
台式计算机(三) 3500元
黑白激光A4打印机 1300元
黑白激光A3打印机 7000元
1匹单相挂机 2000元
小1.5匹单相挂机 2300元
1.5匹单相挂机 2800元
2匹单相挂机、柜机 4500元
2.5匹单相挂机、柜机 5000元
3匹单相、三相柜机 5500元
5匹三相柜机 9000元
(2)其他项目
须填写设备的品牌、规格、型号、单价及数量,属政府采购的设备项目须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fb.gov.cn)查询具体价格后再作申报。
2、千元以下设备不列入当年部门预算,但属装勤中心统一采购的项目(如收录机、体育训练易耗品、医用小型设备),在预算当年填报《设备项目实施申请书》,经学校、教育局审批后,交由装勤中心统一采购,在学校基本支出中列支。
3、部分项目实行定额包干,包括:普教仪器、图书。
三、 上报时间及方式
1、上报时间:9月13日17:00前。
2、上报方式:报纸质文件(本人签名)一份交学校服务处冯志坚收,电子文档另行通知。
常州市北郊中学财务室
201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