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北郊中学初中分校教学质量考核办法
为不断深化我校在减负增效背景下的教育改革,不断强化教师教学的质量和绩效意识,并最终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现教学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特制定我校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细则。
一、考核对象:
教师教学质量每学期考核一次。在每学期教学工作中,承担我校教学工作的教师,均为考核对象。
二、考核目的:
1、对教师的教学过程进行全面评估,保证课程教学目标的实现。
2、调动教师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3、为教师提供教学质量信息,以便教师发挥教学优势,发现存在问题,促进教学水平的提高。
4、促进教师端正工作态度,提高工作责任心,创造性开展工作。
三、考核的内容和方式:
考核内容包括质量评价、教师教学常规考核,学生民主测评。
考核等第:分三等,即A等、B等、C等
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基础分为100分,根据个人最后得分确定等级。
一.扣分情况:
1.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或无故迟到、早退者(-5/次);
2.学期结束时,未按时交齐材料者(-10/次)
3.教学检查时无教案者(-15/次);
4.作业不批改者(-10/次);
5.无学生平时成绩者(-10/次);
6.检查发现无故缺课、上课迟到、早退者(-10/次);
7.不按课表随意调课者(-10/次);
8.无故不参加教研活动,或教研活动无故迟到、早退者(-5/次);
9.中午违反学校规定进行整班教学或其它违规者(-5/次)。
二.加分情况:
1.开设校公开课一次,加2分;市公开课5分;
2.在正式刊物上发表,或者荣获省级或省级以上优秀论文(三等奖以上)者,每篇加5分;
3.有文学作品、艺术作品、新闻作品等实践成果在正式刊物上发表的,或者参加省级以上比赛,获得三等奖以上者,每篇(项)加5分;
4.编写教材或其他教学参考资料(包括校本习题册)者,加10分;
5.承担课题者,加10分;参与课题者加5分;
6.同一科目统考中,所授班级学科成绩名列前茅者加10分;
7.辅导学生参加专业比赛,获省级三等奖以上者,加10分;
8.学生民主测评满意度名列前茅者加10分。
9.教师本人在校(5分)、市级(10分)或以上(15分)获奖者;
10.承担校综合实践课程者加5分。
注:1,加分后,累计总分超达100分的,按100分计。
2,各教师根据课程发展处的统一安排,对照《教师质量考核计分表》(附表一),在学期末先自评再组内互评,每项加分需提供原始材料;扣分情况课程发展处将提供给年级组。年级组长为最后分数的审核者。
三.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将不得被评定为年度质量考核A:
1.未完成听课任务者;
2.学生民主测评满意度过低者;
3.出现教学失误,学生反映强烈者;
4.所教班级学科成绩位于年级后列,班级无进步者;
5. 原则上本学期工作量不足或病、事假超过学校规定者;
四.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年度质量考核资格:
1.受学校党纪、政纪处分者;
2.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或上级领导分配的任务者;
3.出现打骂、体罚学生、有损教师形象,并造成不良影响者;
4.在学生中散布有损国家、学校声誉的言论者;
5.有偿家教者。
五.教师教学质量的考核,由课程发展处组织,各年级组协助完成。
六.本细则由课程发展处负责解释。
七.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八.为方便质量考核,请老师把除与期末考试质量有关的材料以外的其他材料,由年级组长收齐后于
常州市北郊中学初中分校
教师学期质量考核计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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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 学年第 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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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年级 授课班级 所授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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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等第: 负责人(签字): 备注:扣分情况由年级组长根据部门提供材料统一填写。加分有教师个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并附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总分由年级组长统一核算,并确定等第。 考核细则见校园网。 请对照细则填写加分和扣分分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