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北郊初级中学饮水卫生管理制度
来源:原创 点击: 录入者:叶鸣 时间:2021-03-04

为了维护学校稳定,确保教师学生饮食饮水卫生和身体健康,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常州市北郊初级中学饮水卫生管理制度。

一、加强学校卫生饮用水监督,成立常州市北郊初级中学饮水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潘林荣 陈立新

副组长:陈庆艳 周艳

组员:郑乃伟、王雪峰、栾洁、叶鸣、王鸿志、冯志坚、各班主任

二、加强学校卫生饮用水管理,防患未然。

1、学生饮用水采用管道直饮水水质应当符合《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94)的要求。

2管道直饮水系统的进水管道应当从市政供水管网单独引入,在引入直饮水设备前应当安装防回水的单向阀。

3、直饮水系统的水质处理器,管材管件、饮水机等输配水设备,活性炭、熔喷聚丙烯、膜组件等水处理材料,饮用水消毒设备、消毒剂等应当按要求取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卫生许可批件或卫生合格证明。

4管道直饮水应当依法取得集中式供水卫生许可证后方可供水,供水前应当严格清洗、消毒,并经水质检验合格后方可正式使用。

 5管道直饮水饮水处的设置应当符合要求,维护方便,通风良好,地面使用防水、防滑材料,并有一定的疏水坡度。饮水处设置简明易懂的图文说明,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饮水设备。有防烫伤警示标识

6学校配备经培训合格并取得健康证明的专()职人员,每日对设备进行清洁、巡查和记录。直饮水设备每日使用前,专()职人员须做好直饮水设备的水嘴卫生清洁工作

7学校须通知直饮水设备供应商在每学期开学前对直饮水设备以及涉及的管路进行检查、维护和消毒,更换过滤装置(包括PP、活性炭和超滤膜,学期中途应再更换一次PP和活性炭),并进行调试与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供水。

9学校每学期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饮水水质卫生学检测,采样数量不少于饮水机总数的10%,从常温出水口采集水样。评价依据为《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

10水质检测结果中有水质指标不达标时,学校应立即停止供水,并通知直饮水设备供应商及时采取适当措施予以排除后,再次进行检测。水质检测结果连续超标时,应查明原因,并经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恢复供水。

11、直饮水设备供应商派人来校进行设备消毒、检查和维护时,学校应对来人进行身份确认,并派人陪同、监督。

12、学校应建立饮用水卫生管理档案,包括直饮水设备验收文档,管理人员信息资料,直饮水设备巡查、保洁、维护记录,水质监测报告等。卫生管理档案应由专人管理,至少保存1年。

13学校应制定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卫生应急处置预案学校饮水水质污染或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发生时,学校应当立即停水,采取应急措施,在2小时内报告钟楼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教育局体卫艺处,并按要求进行疫情报告。停水期间,学校应当采取措施保证师生安全饮水。

14、因供水源污染出现重大饮水事故,要彻底查清原因,任何环节出现问题,将追查到底,找出责任人并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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