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市中青年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录入者:周艳 时间:2012-09-17

  根据常州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12年市中青年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常人社发〔2012〕197号)精神,市人社局今年继续开展市中青年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工作,为做好教育系统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全常州市范围内共评选30名。
  二、选拔范围及对象
  1.选拔范围:选拔常州市中青年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工作在国有企业、非公有经济单位、事业单位中进行,党政机关不在选拔范围。教育局局属学校和非校事业单位在岗在编人员可进行申报。
  2.选拔对象:在科学研究、工农业生产、教育、医疗卫生、文化艺术、科技管理等领域第一线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科技管理人员,均可作为选拔对象;已被列入省“333工程”及市“831工程”的培养对象可优先选拔推荐;已评为市级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并又取得新的科研成果的人员可再次选拔推荐。
  已评为国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获得市政府重奖的杰出科技人员以及企事业中不在一线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现职党政主要领导一般不再作为选拔推荐对象。
  三、选拔条件
  常州市中青年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必须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年龄在五十周岁以下,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方面的研究成果有创造性,具有科学价值,达到省内先进水平;获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或市科技进步一等奖以上科研课题的主要完成者。
  在社会科学研究,其研究成果有独到见解,有创见性、开拓性,并获得重大社会效益。
  2.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革新,在省内外处于领先地位,并经过实践证明,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在完成国家、省、市重点工作,重大科技攻关和在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以及在液化吸收引进高科技产品、技术项目中,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其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同行业中先进水平,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主要贡献者。
  4.长期从事教育工作,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卓著,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所创建的新教学方法在全市范围被推广,并有效高水平的论著,在省以上刊物发表或出版。
  5.在管理工作中,能结合实际,运用现代化管理科学理论,提出一套切实可行的科学管理方法或做出正确决策,并在其方法或决策指导下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在省内外同行中处于领先地位。
  四、选拔办法
  凡符合选拔条件的人员一般由所在单位推荐,也可由同行专家或学术团体推荐,但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由所在单位填写“常州市中青年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呈报表”、“常州市中青年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情况简介表”,及800字左右的事迹介绍材料,向教育局人事处进行申报;市教育局审核后,报送市人社局;市人社局汇总报送的推荐材料,会同市委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对所推荐人选评审,提出选拔名单,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
  五、材料报送
  (一)报送时间
  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22日前。
  (二)报送材料
  各辖市(区)、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按照以下要求整理上报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填报《2012年专家申报人选汇总表》1份。每位专家推荐人选申报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推荐人选突出贡献事迹介绍材料1份(800字以内,单独装订)。
  2.《推荐人选情况简介表》1份;
  3.《常州市中青年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呈报表》1式3份(单独装订)。
  4.《同行专家推荐意见及群众评议意见》1份。
  5.《档案袋封面》。
  6.其他证明材料1份(需编制目录并合订成一册):
  (1)近5年发表的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主要论文、论著的主要内容复印件。
  (2)其他能证明自己突出贡献或突出技术的材料。
  (3)近5年获奖证书复印件。
  (4)个人最高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等。
  除证明材料外的其他材料均需同时提供电子版本。专家个人申报材料须用标准档案袋封装,并于档案袋正面粘贴统一封面。
  联 系 人:瞿萍
  联系电话:85681337
  E-mail:jurs@{域名已经过期}
  材料报送地点:常州市教育局人事处(市行政中心1号楼B座1721室)
  常州市中青年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呈报表


  推荐人选情况简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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