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明德实验中学对学生电脑机房课桌椅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详情见附件:)
一、 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询价[2017]13号
项目名称:学生电脑机房课桌椅
采购预算:2.576万元
质保年限:三年
二、 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北郊初中分校电脑桌椅清单 |
||||
序号 |
名称 |
材质说明 |
图片 |
|
1 |
电脑桌 |
|
|
|
2 |
电脑椅 |
1.椅子规格:350*250*440mm。 |
|
|
3 |
讲台 |
1.规格:1500*700*850mm。 |
|
|
4 |
总计 |
|
|
|
三、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四、询价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一)文件组成:
1.承诺函;(后附格式)
2.报价表;(后附格式)
3.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后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5.响应产品配置或技术参数响应对照表;(后附格式)
6.售后服务承诺;
7.与本次询价有关的其他资料。
上述材料为必备材料,如有缺项为无效响应。
(二)文件的签署和密封要求:
1.询价响应文件为正本一份,需装订成册;
2.询价响应文件中复印件材料需加盖公章;
3.询价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封面应注明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人和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五、综合说明
1.本次询价采购,响应单位须对采购清单报出完整且唯一的总报价。报价包含所有设备的提供、运输、装卸、安装、调试、使用培训、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以最低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
2.响应单位提供的所有产品应符合技术要求条款中所标称的规格、参数和标准。其质量必须符合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
3.响应单位应保证商品为全新、未使用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合格品。
4.请贵单位按上述要求编制询价响应文件盖章密封,并于2017年9月27日17:00前送交至常州市明德实验中学办公室。不按询价文件组成要求制作报价文件并签署的或过时递交文件的,均为无效文件。本项目将于2017年9月28日16:00在常州市明德实验中学确定成交供应商。
5.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响应单位为成交供应商。若最低报价相同,则依次按技术指标高优先、质量保证期长优先、交货期短优先、故障响应时间短优先的顺序排列选择成交供应商。
6.完工时间: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7.付款条款:验收合格,支付合同价款。
8.联系方式
地址:常州市玫瑰路5号;联系人:马主任,联系电话:13861258273
![]() |
明德实验中学采购学生机房课桌椅询价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