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常州市委教育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常教委[2015]18号)和《关于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单位中层干部管理的若干意见》(常教组[2019]54号)文件精神,为规范、有序地做好学校中层干部选拔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应工作需要,根据“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的要求,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突出能力导向,注重人岗相适,为“能干事、想干事”的干部提供一个充分展示自我、有效考量人才的发展性平台。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依法办事的原则。
三、岗位职数
部门 | 资源与技术服务中心 |
职位 | 副职 |
职数 | 1 |
四、任职条件
1.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心健康,乐于奉献,团队合作能力强。
2.有终身学习的理念,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具有开拓创新的意识与能力。
3. 一般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90年8月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以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5年8月以后出生)。
五、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干部竞聘工作由党政办公室组织进行。校纪检委员对干部推荐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1.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对干部聘任提出动议。8月27日
2.制定方案。 9月1日
3.竞聘、民主评议。 9月11日
4.党总支会议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9月11日
5.组织考察 9月12日
6.党总支研究确定干部人选 9月15日
7.公示。 9月16日-9月22日
8.上报教育局备案。 9月23日
中共常州市北郊初级中学总支部委员会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