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溺水“六不准”
来源:原创 点击: 录入者:叶鸣 时间:2022-06-13

一、六不准

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二、游泳安全要点

1、下水时切勿太饿、太饱。饭后一小时才能下水,以免抽筋;

2、下水前试试水温,若水太冷,就不要下水;

3、若在江、河、湖、海游泳,则必须有伴相陪,不可单独游泳;

4、下水前观察游泳处的环境,若有危险警告,则不能在此游泳;

5、不要在地理环境不清楚的峡谷游泳。这些地方的水深浅不一,而且凉,水中可能有伤人的障碍物,很不安全


附件

    栏目列表
    主办单位:常州市北郊初级中学 苏ICP备05086717号-1
    地址: 常州市通江南路125号,邮编:213002,电话0519-86634428,校长信箱: czbjzx@126.com
    技术支持: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常州万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访问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