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单位、各有关学校:
为落实《常州市教育英才队伍培养工程实施意见》,推动“三名工程”(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建设,特设立“龙城教育英才奖助基金”,现将2018年的项目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金情况
2018年,由金土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及企业家捐款,在常州市教育发展基金会设立专项奖励和资助基金,冠名为“龙城教育英才奖助基金”,用于奖励办学成果突出的校长、优秀教师和班主任,资助因病、因灾等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中小学(幼儿园)在职、离退休教职工。该项目基金暂定实施周期为五年。
二、评选项目
2018年评选项目包括:龙城十佳校长、龙城十佳教师、龙城十佳班主任、龙城十佳双师型教师、龙城十佳乡村教师。
各评选项目的评选对象、名额分配、评选条件、申报材料等要求详见附件。
三、评选程序
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申报。各学校就评选的有关政策向全体教师进行广泛宣传,由申请人根据个人条件自愿申报,并按规定填写推荐表,递交相关佐证材料。
(二)学校推荐。各学校党组织严格组织推荐工作,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组织全体教师及所带班级学生对申报人进行满意度测评(幼儿园及小学低年段学生满意度测评由家长参与;满意度比例低于85%的,不再推荐),领导班子民主择优推荐,集体研究确定拟推荐对象,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主要事迹及推荐奖项。
(三)区级初评。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对申报材料进行审验,同时对申报人师德修养、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综合考察、广泛征求意见后确定推荐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市级复评。“龙城教育英才奖助基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专家,对申报对象进行材料复评。坚持好中选优原则,结合具体实绩,通过专题网页、微信平台等媒介广泛宣传推荐候选人事迹,创造浓厚的活动氛围,同时征集民意,酝酿确定每项10名候选人建议名单。
(五)综合评审。根据民意征集情况及工作实绩,“龙城教育英才奖助基金”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经常州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审定后公布表彰名单。
(六)表彰奖励。对获得十佳荣誉称号的个人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给予一定额度的一次性奖励。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重在师德、重在实绩、重在导向性,真正把一线优秀的、有突出教育教学实绩的杰出校长、教师、班主任推荐出来。
(二)申报人只能填报5个评选项目中的一项,不得兼报。本基金实施周期内不同年度、不同评选项目的获得者均不重复。
(三)完成区级初评后,各地各校按各项目评选办法中相关要求报送材料,同时报区域内推荐候选人汇总表,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材料上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1月10日,逾期不予办理。材料报送至常州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常州市第二十四中学行政楼503室)陈老师,联系电话:13915071262,邮箱:250593077@{域名已经过期} 。
附件:
1.常州市“龙城教育英才奖助基金”各项目评选办法
2.常州市“龙城教育英才奖助基金”各项目评选推荐表
3.常州市“龙城教育英才奖助基金”各项目评选推荐候选人汇总表
附件1-1
常州市“龙城十佳校长”评选办法
(试行)
一、评选对象
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在职在岗校长(园长)。
二、名额分配
全市推荐名额总计32名,其中溧阳市6名、金坛区5名、武进区8名、新北区4名、天宁区3名、钟楼区3名、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含有关民办学校)3名。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学历资历。具有大学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任校长(园长)职务3年及以上(2015年8月31日及以前任职)。
2.个人修养。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有高尚的师德修养和人格魅力,廉洁自律。
3.专业素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办学理念先进,具有较强的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调适外部环境的专业素养。
(二)加权条件
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担任校长期间,所在学校长期高位发展,办学实绩特别显著,受到广泛好评。
2.担任校长期间,立足薄弱学校实际,规划学校发展,引领学校取得显著进步。
3.长期扎根农村学校,关爱师生,乐于奉献,事迹特别感人,深受师生爱戴。
4.担任校长期间,所在学校管理工作在省级及以上教育部门工作会议上作交流发言,获得广泛好评。
5.担任校长期间,所在学校管理工作在核心期刊上作专题报道,产生重大影响。
6.主持学校管理课题或研究项目,研究成果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或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7.担任校长期间,个人或所在学校获市委市政府(或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及以上表彰。
(三)一票否决条件
担任校长期间,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票否决。
1.所在学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2.所在学校在市级及以上主流媒体被曝光负面新闻的。
3.所在学校领导班子及成员发生违法违纪,或教职工违反师德,产生重大不良影响或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及以上处理的。
4.个人或所在学校在上级组织的学年度民主测评中满意度低于85%的。
5.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
6.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明显下降的。
四、申报材料
1.《常州市“龙城十佳校长”评选推荐表》(一式五份);
2.个人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审核盖章,一式一份);
3.有关业绩证明材料;
4.学生满意度及同行认可度测评表。
附件1-2
常州市“龙城十佳教师”评选办法
(试行)
一、评选对象
全市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中的在职在岗教师。
二、名额分配
全市推荐名额总计30名,其中溧阳市5名,金坛区3名,武进区8名,新北区3名,天宁区3名,钟楼区2名,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含有关民办学校)6名。
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资格条件。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且受聘满3年以上,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10年,且教学工作量饱满。
2.师德条件。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师职业,积极履行教师职责,敬业奉献,勤恳踏实,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专业条件。根据学科教学特点,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加权条件
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两项:
1.具有创新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教育教学成效显著。在市(区)内同层次学校同学科中具有较高的威望和知名度,所培养的学生中有公认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和贡献者。
2.近五年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过3篇以上本学科专业研究论文(其中至少一篇发表于核心期刊);或正式出版过本学科专著(10万字以上),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与推广价值;或主持学校专业课题或研究项目,研究成果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或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3.积极承担指导青年教师任务,在提高青年教师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传帮带”效果明显。
4.在省级及以上学科课堂教学评比中获得一等奖以上或作为主教练辅导学生在省级以上学科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三)一票否决条件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以来,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票否决。
1.参与非法活动。
2.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者。
3.对学生进行有偿家教或体罚、侮辱学生,师德表现不良者。
4.任教班级出现教学责任事故等。
四、申报材料
1.《常州市“龙城十佳教师”评选推荐表》(一式五份);
2.个人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一式一份) ;
3.有关材料复印件:
(1)学历学位证;
(2)教师资格证;
(3)专业技术资格证;
(4)表彰奖励证书;
(5)教科研成果(限3项);
(6) 指导青年教师证明材料,指导学生竞赛获奖证明材料;
4.近五年来承担教学任务证明材料;
5.学生满意度及同行认可度测评表。
附件1-3
常州市“龙城十佳班主任”评选办法
(试行)
一、评选对象
全市中小学(含教育部门主管职业学校)在职在岗班主任。
二、名额分配
全市推荐名额总计30名,其中溧阳市4名,金坛区3名,武进区10名,新北区5名,天宁区3名,钟楼区3名,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含有关民办学校)2名。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有高度的责任感、奉献精神。模范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有突出育人事迹或先进事迹,班主任工作获得广泛好评。
2.任教以来,长期担任班主任工作累计达15年及以上。获得市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优秀教育工作者或同等荣誉称号,所带班级获1次及以上常州市先进班集体称号。
3.具备全面育人理念,积极实施素质教育,有科学的德育主张及行动体系架构。有精湛的教育艺术、鲜明的班主任工作特色,在培养学生品格、创新精神、实践能力、责任意识等方面经验丰富,成效显著。
4.注重班主任工作日常研究,积极参加教育改革实践,在班级文化建设、常规管理、活动组织等方面成绩突出,坚持撰写班主任工作日志、案例或论文。
5.充分整合学校、学生、家长及社会有效资源,调动多方教育力量,形成协同教育机制。
(二)加权条件
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或主要参与市级及以上德育名师工作室、名班主任工作室、德育项目研究组、德育课题研究组活动其中一项,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2.获得省级班主任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受到省级及以上行政部门表彰的德育先进、优秀教师、师德模范、教书育人楷模。
3.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任教以来,开设市级及以上德育类公开课或示范课(主题班会、队会等),积极承担班主任培训与指导工作,指导青年教师班主任专业成长成效显著。
(三)一票否决条件
任班主任工作以来,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票否决。
1.有违规违纪情况的。
2.所带班级发生一般责任事故以上或学生违法犯罪的。
3.因班级管理不善产生重大舆情事件的。
4.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接受家长财物、从事有偿家教等违反师德规范,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
5.近五年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且低于一次“优秀”等第。
四、申报材料
1.《常州市“龙城十佳班主任”评选推荐表》(一式五份);
2.个人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一式一份);
3.对照条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100个页码以内);
4.学生满意度及同行认可度测评表。
附件1-4
常州市“龙城十佳双师型教师”评选办法
(试行)
评选对象
全市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在岗教师。
名额分配
全市推荐名额总计40名左右,每所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职业学校与技工院校合署办学的算1所学校)推荐不超过3名。
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师德高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法律法规。热爱教师职业,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奉献,勤勉踏实。
2.理念先进。注重面向未来,着眼于未来的企业发展需求,不断更新教学理念。注重校企合作,不断更新专业知识与技能,开展教学与职业技能融合的教学,提高学生多方面的专业技能与专业素养。注重素质教育,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提升学生职业素养。
3.资历资格。专任教师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且具备非教师序列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专业技术资格或本专业技师以上的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
加权条件
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三项:
功底扎实。从事本专业相关课程的教学工作,能胜任两门以上专业主干课程的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基本功扎实,获得同行专家好评,专任教师需开设校级以上公开课。
科研示范。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论文至少3篇(出版学术论著或编写教材承担1万字以上,或参与专业建设,取得一定成效,并获得专家认可(如专业市场调研报告、毕业生调查报告、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教育教学改革、实训基地建设等)视作发表论文1篇)。
技能卓越。本人或指导学生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技能大赛获得省一等奖以上,或具有市级以上技术能手或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等称号,或参加教学大赛(含两课评比等)获得省一等奖以上。在技能大赛、科技创新中做出突出贡献,产生重大影响者优先推荐。
创新有效。本人具有2项第一发明人的专利(发明专利只需1项),或指导学生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创新创业比赛(含挑战杯)获得省级一等奖以上,或参与校企合作到账资金5万元以上。
(三)一票否决条件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以来,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票否决。
受党纪政务处分者。
体罚、侮辱学生,师德表现不良者。
造成人员伤残、死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安全事故责任者。
申报材料
《常州市“龙城十佳双师型教师”评选推荐表》(一式五份);
个人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一式一份);
有关材料复印件:
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术资格或本专业技师以上的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复印件;
工作量证明材料和公开课材料;
论文中国知网查询截屏,论著、教材的封面和前言,专业建设等材料;
技能大赛等证明材料;
创新创业等证明材料;
学生满意度及同行认可度测评表。
附件1-5
常州市“龙城十佳乡村教师”评选办法
(试行)
一、评选对象
全市乡村教师,指在辖市(区)人民政府驻地以外的乡镇、涉农街道和村庄学校(含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在职在岗教师。
二、名额分配
全市推荐名额总计30名,其中溧阳6名、金坛4名、武进10名、新北4名、天宁3名、钟楼3名。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乡村教育事业,长期坚持在乡村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累计20年及以上,且目前仍在乡村学校工作。
2.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从教以来至少有一次年度考核为“优秀”等第。
(二)加权条件
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淡泊名利、坚守乡土,扎根乡村教育,在区域内具有较好的示范性和一定的知名度。从教以来,育人经验或先进事迹在区级及以上媒体至少报道1次。
2.认真钻研教育教学,从教以来,坚持撰写乡村教育日志(叙事)、教育随笔或教育教学心得体会,至少有1篇相关文章在区级及以上获奖或刊物发表,或在区级及以上作专题报告(经验介绍)。
3.恪尽职守,乡村教育岗位工作成效显著;积极探索课堂教学改革,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从教以来,至少开设1节校际及以上级别的公开课(示范课)。
4.主持或主要参与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改革创新项目、课题研究等,且有显著成果的。
5.获得市级及以上综合荣誉1次,或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类单项荣誉1次。
(三)一票否决条件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以来,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票否决。
1.有违规违纪情况的。
2.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接受家长财物、从事有偿家教等违反师德规范,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
3.其它依照法律、法规应当取消其荣誉称号的。
四、申报材料
1.《常州市“龙城十佳乡村教师”推荐表》(一式五份);
2.个人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一式一份);
3.有关材料复印件:
(1)年度考核优秀至少一次材料;
(2)媒体报道材料;
(3)论文获奖、发表材料或专题报告材料;
(4)校际及以上公开课材料;
(5)市级及以上综合荣誉或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类单项荣誉材料;
(6)其他材料。
4.学生满意度及同行认可度测评表。